觀念藝術是1965年出現於紐約的一場運動。歐普畫家Kienholz將它稱之為,以觀念取代繪畫。這樣的概念可以如此定義之:「將藝術精簡至純粹的一些想法,並且不再涉及任何藝術的『材質』」(Robert Atkins, 藝術史)。攝影師Kevin Corrado喜歡用超現實主義的手法,來表達畫面獨特的張力。
觀念藝術的根源其實可溯及達達主義的杜象的藝術態度,他以現成物呈現的方式,正是對傳統藝術作品提出顛覆性的質疑。觀念藝術的發展經過對形式美學、裝飾性的藝術,和普普藝術裏物體的整體力量的反對。「一些概念可以成為藝術作品。它們相互連接,有時在結束時要以材質性作為記錄,但是整體的概念卻無須物質化呈現的」這是1969年極限藝術家Sol LeWitt在 “Sentences on Conceptuel Art” 所寫的。
觀念藝術反映在語言用法、符號學、哲學,以及藝術的根本媒介上,並完全取代有關物體方面的創作。在美國的這場運動發展接著到歐洲,而且持續到70年代末。在歐洲獲得充分表現的藝術家,德國:Becher, Darboven 法國:B.M.P.T. 英國:藝術與語言(Art & Language)
特色:
無論是一些觀念或一些概念,經由口說聲明、演唱、對話、感想或者是政治、社會、哲學、語言學的一些引言或者透過報告方式,做為藝術的呈現方式。
有時候也以小冊書籍、帶插圖或圖表的文章,一些照片紀錄、影片,一些書寫於畫廊牆壁上的文字,或者一些數學的公式紀錄在畫布上以對應其概念,或者還有以藝術家的身體,或自然對象為場景來呈現的。